在上海登記注冊的公司報稅指南
在上海登記注冊的公司報稅指南介紹上海公司報稅的注意事項。包括上海公司報稅ban理時限、申ban對象資格、申ban材料、ban理程序等。
一、報稅ban理時限
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登記中心自受理納稅人申請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完畢,并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是否制發新的稅務登記證件。
二、申ban對象資格
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納稅人在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ji關申報ban理變更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登記的,應當自有關ji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ji關申報ban理變更稅務登記。
三、申ban材料
1、凡屬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至第八分局征管的內外資納稅人,以及上述八個分局征管的內資納稅人投資參股成立的由各區、縣分局征管的內資納稅人,其變更稅務登記均由稅務登記受理處直接受理;屬第五分局征管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其變更稅務登記由第五分局直接受理。凡屬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各區、縣分局征管的外資納稅人,其變更稅務登記由稅務登記受理處直接受理。
2、納稅人到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登記受理處領取《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并按規定填寫。
3、納稅人將填寫好的《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送交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登記受理處,并按下列情況分別提供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A、納稅人變更登記事項涉及到稅務登記證件上內容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變更登記或自有關ji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證件、證明、資料到原稅務登記ji關申報ban理變更稅務登記:
a、工商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的證件;
b、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c、稅務ji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
d、主管稅務ji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B、納稅人變更登記事項不涉及稅務登記證件上內容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ji關ban理變更登記或自有關ji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證件、證明、資料到原稅務登記ji關申報ban理變更稅務登記:
a、工商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的證件;
b、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c、主管稅務ji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C、增值禾兌一般納稅人被取消資格需變更稅務登記的,應當提供下列證件、證明、資料:
a、增值禾兌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書原件;
b、稅務ji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
c、主管稅務ji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上述證件、證明、資料,除稅務登記證件應提供正副本外,其他證件、證明、資料,納稅人應提供副本和復印件各一份,經主管稅務ji關審核無誤后,其他證件、證明、資料的副本原件退還納稅人,復印件留存主管稅務ji關歸檔。
4、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登記受理處對納稅人提供的證件、證明、資料和《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進行審核,涉及到稅務登記證件上內容發生變更的,原稅務登記證件收回,制作并發給新稅務登記證件,同時收取稅務登記工本管理費。
四、上海公司報稅ban理程序
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登記中心領取《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并按規定填寫。
2、納稅人將填寫好的《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送交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登記中心理變更稅務登記。
3、主管稅務ji關或稅務登記中心對納稅人提供的證件、證明、資料和《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進行審核,涉及到稅務登記證件上內容發生變更的,原稅務登記證件收回,制作并發給新稅務登記證件,同時收取稅務登記工本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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