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出令人產生共鳴的辦公家具
因此,選擇家具如同選擇我們的終身伴侶。一個人在處于不同的年齡段或不同的事業發展期,對自我的認知不同,需求不同,擇偶的標準是不同的。對于家具而言,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人們的精神關注點不同,對家具也會提出不同的要求。站在時代的前沿就是看到人們從物質到精神 ,從局限到自由的變化趨勢,這也正是現代設計師應該具有的能力,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敏銳把握人內心的需求,才能設計出令更多人產生共鳴的家具。
形態——“動于中、形于外”
提到形態,很多人自然的會聯想到造型,甚至有人認為形態等同于造型,認為二者可以相互替換,而事實上兩者在概念的界定上存在著質的差異。形態是事物內在本質在一定條件下的表現形式,包括形狀和情態兩個方面。對于設計結果的人造物的外觀一般稱為造型,而形態的概念是強調“造型之所以如此”的根據,不是僅僅設計出一個新的形式、形狀,而是有其內在的緣由。
對于人而言,我們可以根據人的形態去理解人的外部形體動作與內部心理的關系,因此說“動于中、形于外”。“動于中”是指一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產生的感動、觸動、震撼等心動的感覺,而這些感覺必然會從表情、行為中體現出來,即“形于外”。這也是我們可以通過一個人的外在表現來體會其內心的原因。于是“物的世界”可以和“心的世界”貫穿起來,“有心意之動必形狀于外”。
家具形態可以與人的形態對應。家具的形即零件的形狀,態即家具的整體姿態。零件的直與曲,雕刻的繁與簡,體量的輕與重,以及零件之間的角度、位置關系等外在形狀結合在一起即構成了整件家具的姿態,而這姿態正是設計師流露出的內心情感的外在表現。因此,對于每一條曲線、每一處雕刻,設計師都必須有其充分的理由來解釋,能回答“為什么?”是如此“形”與“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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