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復習秘籍
掌握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和組織
一、建筑工程質量驗收
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分為過程驗收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兩大類。其中,檢驗批、分項、分部和隱蔽工程驗收為過程驗收。
二、檢驗批及分項工程驗收的程序和組織P193
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并填好“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記錄”(有關監理記錄和結論不填)的基礎上,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有關標準、規范進行驗收,并在“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記錄”上簽字、蓋章。
三、隱蔽工程驗收的程序和組織
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庸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的要求自檢驗收合格后,填寫好隱蔽驗收記錄和隱蔽驗收申請通知、相應的檢驗批施工質量驗收記錄表等表格,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進行驗收申請,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有關標準、規范進行驗收,并在“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上簽字、蓋章后,方可隱蔽。
四、分部工程驗收的程序和組織
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并填好相關驗收記錄(有關監理記錄和結論不填)的基礎上,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蓋章。
五、單位工程驗收的程序和組織
1.單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單位首先要依據質量標準、設計圖紙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資料,
請建設單位組織驗收。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勘察單位雖然亦是責任主體但已經參加了地基驗收,故單位工程驗收時可以不參加。
3.在一個單位工程中,對滿足生產要求或具備使用條件,施工單位已預驗,監理工程師已初驗通過的子單位工程,建設單位可組織進行驗收。由幾個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的單位工程,當其中的施工單位所負責的子單位工程已按設計完成,并經自行檢驗,也可按規定的程序組織正式驗收功、理交工手續。在整個單位工程進行全部驗收時,已驗收的子單位工程驗收資料應作為單位工程驗收的附件。
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規定的程序和組織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后,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待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時,分包單位負責人也應參加驗收。
當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也可是其委托的部門、單位或各方認可的咨詢單位)協調處理。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否則,不允許投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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