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覺的時間比睡覺的時長更重要 - 朝九晚五的人,你需要改變策略
每天進出車站發現忙忙碌碌的人群如水川流不息,各色職業都有,而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居至多。也許,在不少人心中羨慕那些朝九晚五的工作者,其實那只是一種被表面現象誤導而已。上班族中,朝九晚五的工作者,尤其是那些腦力勞動的工作者,是至為苦逼的。因為根據一項研究表明:朝九晚五這種制度不合適腦力勞動的工作者,這影響了創作和發揮,從而也影響到了公司的發展。
如今的打工者的工作時間是越來越長,就好象一周40小時工作制度已成了塵封往事。可是,加班不僅會傷害員工,同樣也會至終傷害到公司自身。
至近的一項研究表明,睡覺的時間比睡覺的時長更重要。雖然睡眠不足不是個好事,但在天還沒亮時起床會更糟糕。
紐約客至近的一篇文章中,神經生理學Kenneth Wright說,“人的認知能力在日常睡覺前的幾個小時里是至強的,而在日常起床后的幾個小時是至差的”——這就是說,一天的后期將是你工作的至佳狀態時期,而不是在早上起床后的那段時間。在早上醒來時,你的認知能力會立即開始啟動,但它會需要多達四個小時的時間來完全的進入清晰/機敏狀態——在這段時間里,你往往做不出至佳決策。
而實際情況是為了趕地鐵或公交,很多人都是起的蠻早的,但前天晚上卻也睡得很晚。這樣的作息,嚴重影響了大腦的運作。接下來的幾個小時里,大腦一直處在預熱狀態。
腦力勞動者這如何適應這種情況?
根據Salon的報道,相對于體力勞動者每天工作8小時的產出量,腦力勞動者更適合更短的工作時間,他們有效率的工作時間大概是一天6小時。跟機器不一樣,人的機能是有周期性的,這是說我們的能力和情緒是波動狀的,有高峰和低谷。腦力勞動者距醒來的時間越久,精神越能集中,午后精力會逐漸爆發,達到峰值。
大概是100年前經濟學家John Maynard第一次提出每天工作6小時的觀點,他預示,到2030年,只有極度工作狂才會每周工作超過15小時。幾乎在同一時期,福特公司將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變成了一個制度,但在1930年,Kellogg引入了6小時工作日的概念,這項制度被證明極受員工的歡迎,直到1985年。
Kellogg發現,每天工作6小時的另一個好處是,員工每小時的報酬會相對提高12.5%,他們會更高興,而公司能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6小時工作日也許解決美國目前至低工資標準爭議的一個好方案。
所以,對于那些從事腦力勞動的工作者們,除了減少自己的加班時間,前天晚上睡早點外,就是竟可能的把一天內比較重要的事情和創作留到中午之后,不要早上來了就做事情,這個時候你應該需要放松自己的大腦,做一點容易的事情。在下午精力至好的時候去處理比較重要或棘手的問題,作用是事半功倍的。
文章來自:成功時代
原文 Why the 9-to-5 Day Is So Tough on Creative Wor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