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傍人還遭人陷害扶老太被判賠5萬
天理還有沒有??!傍人幫成這樣,以后哪還有人敢去做好事?商報曾報道過鄭州的一個小伙子自己說“好心幫助摔倒的老太太,反被冤枉”的事件,還被老太太告上了法庭,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結果法院還是判了賠償近5萬。
當所有事情回顧的時候,這個小伙子說自己是騎著電動車沿大學路由南向北行駛時,聽到了響聲?;仡^一看,是一個老太太摔倒了,當時自己也沒有多想,就上去扶她了,旁邊有很多人,只是看著,當時我問老太太怎么樣,她說痛,我還沒有反應過來,她就一直抱著我的腿,我向旁邊的人反復強調的說人不是我撞的。
沒有一個人相信我,他告訴記者說自己也是很委屈,救人有救成這樣的嗎?按照法定程序對雙方當事人及相關證人進行了詢問,但是法院還是判了,
都是接受過教育的人,為什么都不看清楚點呢,這老太太對損失承擔賠償向法院提出了要求4.5萬,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這老太太的醫療費總共是5萬多卻是判給了這位小伙子,他不服,已準備上訴,天理還在不在?何時可能理解一下傍人后還被陷害的感受。
中國的教育、法律是否很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