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師蕭平實獨創魔法名詞“入胎識”
“無實不堅固 無有我我所 于此苦陰身 大智分別說”——釋迦佛陀
揀魔辨異X32:
對《雜阿含·二八七經》解釋時,★邪師蕭平實:“‘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如是純大苦聚集。(這里只作十因緣的逆觀而推知名色由本識生……)’”(《阿含概論》P187)悲智注:括號中的話是邪師蕭平實特意加注的。
★邪師蕭平實:“本識入胎識(如來藏)”(《阿含概論》P139)
邪師蕭平實擅于穿鑿附會,只要見到“識”字,就肆意曲解,努力往其獨創的魔法名詞“入胎識”上靠,歷數已經扒下的十二張“入胎識”畫皮:外識、識界、識神、本識、本心、不系識、取陰俱識、阿賴耶識、第八識、真我、如來藏、第一因等等,皆非子虛烏有的不壞“我”。
近兩千年來,魔王使化身偽菩薩,大肆編造邪說,極盡惑亂、踐踏真大乘法之能事,可謂無所不用其極。邪師蕭平實亦復如是,僅其魔子一人十數年間所獨創魔詞與邪說就已數不勝數,像法以降又何止千年,萬千魔使所篡造的相似偽經謬論真可謂浩若煙海。
邪師蕭平實瞎扯之“十因緣”,又可謂前無古人之獨創魔說。蕭邪把十二因緣中“無明緣行、行緣識”去掉,從“識緣名色”開始集起諸苦謂之“十因緣”,“識”也由十二因緣中的識陰,硬被其誣稱為“十因緣”獨有的本識入胎識。
為了把“識”從識陰混淆為本識入胎識,蕭邪在其《阿含概論》P136—255共100多頁里,長篇大論地編造諸多邪說,繞來繞去、拉拉雜雜,真大乘法被混淆得面目皆非,不把一干眼盲者繞進無間地獄蕭邪是誓不罷休。擅于混淆是非的蕭邪,亦慣于用長篇大論并曲解佛經來把人繞暈,悲智就簡潔明了地還原真相。
第一,邪師蕭平實肆意曲解“齊識而還不能過彼”。
在《雜阿含·二八七經》中,佛陀講的是其“未成正覺時”思維十二因緣的悟道過程,此過程是漸次深入而非由一次思維所完成的。首先,佛陀由老死逆向觀察觸受、六根乃至身心名色中導致生死的根原、原首,一直觀察到喜貪攀緣名色五陰中的識陰,發現識陰是名色五陰生起的至主導因素,可謂原首,不可能再找到任何一陰、或者不壞“我”能超過識陰、更為名色原首了,故而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
蕭邪師徒顛倒地誤以為有超過識陰的法存在,那就是其錯認的不壞本識入胎識,歪曲顛倒為:過識(陰)不還、硬能過彼!
然而,五陰無我,詳說即五陰皆“非我、非我所、不相在”,以色陰為例:色非我、色非我所、色中無我、色外無我、離色無我,參見《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錯解“異我”》。
與此類似,五陰無我=五陰無如來,詳說即五陰皆“非如來、非如來所、不相在”,以色陰為例,即:色非如來、色非如來所、色中無如來、色外無如來、離色無如來,參見《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錯認“如來藏”》。
一切名色或五陰身心之中,是由識陰喜貪攀援識陰自身乃至名色而致生死,五陰中實在找不到有任何一陰能超出識陰——不能過彼。然而,識陰雖然是導致生死的五陰中的原首,但是并非生死的根本或原本,正如《增一阿含經》所說的:“此識至為原首。令人致此生.老.病.死。然不能知此生.老.病.死生之原本。”
在《雜阿含·二八七經》中,佛陀繼續思維緣何而有識,得知更有“行”生起識陰:“我時作是念……六入處.名色.識.行廣說。”這時佛陀已經悟明十一個因緣了。
佛陀繼續思維:“我復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純大苦聚滅。’”佛陀這時完成了整個十二因緣的思維悟道過程,完全覺悟了,故而至后才緊接著說:“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
邪師蕭平實極力歪曲佛陀悟道十二因緣的過程,硬生生割裂出個“十因緣”以夾雜不壞“我”之私貨,實為誣謗佛陀。
第二,“識緣名色”之識必是識陰。
邪師蕭平實無論編造多少邪說混淆是非,“十二因緣”中乃至蕭邪胡扯的“十因緣”中:“識緣名色”之識必是識陰。
任何能生、所生、乃至能生名色之識等法,皆必是無常、無我之生滅法,這已經是至基本的佛法常識了,邪師蕭平實竟以三寸毒舌極盡惑亂之能事,何其歹毒。
在四阿含中,佛陀反復強調,能生無常諸法之一切因,必無常、無我。
比如:
“色是無常,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色,如何有常?”(《相應部阿含經》)
“色是無我。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色,如何有我?”(《相應部阿含經》)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無常,意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常。”(《相應部阿含經》)
詳見《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妄想“第一因”》。
在《中阿含經》中講識陰入胎時:“若識不入母胎者……若幼童男童女識初斷壞不有者……識因.識習.識本.識緣者。謂此名色也。所以者何。緣名色故則有識。”
入胎的識,不僅會斷壞,而且其因是無常的名色,無常因所生之識,必是無常。
比如:
“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復次。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雜阿含經》)
第三,所謂“十因緣”中之識,亦生滅之識陰。
佛陀講述其“未成正覺時”思維十二因緣的悟道過程,有與《雜阿含·二八七經》相關更詳細的記載,比如《相應部12相應65經》,其整部經完全講述的都是佛陀“尚未得正覺,為菩薩時”逆向、順向觀察所謂“十因緣”的整個過程。
首先,佛陀由老死逆向觀察觸受、六根乃至身心名色中導致生死的根原、原首,一直觀察到喜貪攀緣名色五陰中的識陰,發現識陰是名色五陰生起的至主導因素,可謂原首,不可能再找到任何一陰、或者不壞“我”能超過識陰、更為名色原首了,故而說“此識由此以還,無超進名色,于此限度”。
而后,佛陀繼續順向思維所謂的十因緣:“時我作是念:‘無何故無老死……因何之滅而有名色之滅耶?’諸比丘!爾時,于我生正思惟,依慧悟得:‘無識故無名色,因識之滅、而有名色之滅……由識之滅,而有名色滅……’如是,此乃全苦蘊之滅。”
可見,所謂的“十因緣”中的識,根本就是生滅之識陰,且識陰滅才有名色滅,絕非蕭邪妄加穿鑿的不壞本識入胎識。
附注小議:
第一,邪師蕭平實魔子一人于十數年間所獨創魔詞與邪說數不勝數。
再隨舉蕭邪為入胎識所訛傳、編造的兩例魔法名詞:
★邪師蕭平實:“本識住胎識……名為外識。”(《阿含正義》P1583)
在四部阿含乃至浩若煙海的一切相似偽經中,根本沒有“住胎識”這一魔法名詞,純屬訛傳!
★邪師蕭平實:“阿含中早已說過有這個本際識(入胎識)的存在了”。(《阿含正義》P1800)
別說《阿含經》,甚至整部《大藏經》中都根本沒有“本際識”這三個字,純屬獨創!
第二,蕭邪無知于一切名色與識陰展轉互依。
★邪師蕭平實:“誠如阿含部諸經中佛說‘眼、色為緣生眼識……’乃至‘意、法為緣生意識’,所以六識是依名中意根及五色根為緣而生的,怎可能反過來成為名中意根與色法五根之所依?真是顛倒想!又第八識成為外識支,只是名色以外的識支,此識支亦不可解釋為識蘊;謂識支為十因緣法中所說‘名色緣識、識緣名色’中所說之識支,不可解釋為十二因緣法中之識支六識也!否則即有種種大過,篇幅所限,茲不舉述辨正。是故,若有人將識蘊所依根之意根攝在識蘊中者,即是顛倒想!”(《識蘊真義》)
★邪師蕭平實:“識陰(意根與眼等六識)”。(《阿含正義》P177)
這就是蕭邪所謂的:意根攝在識蘊中者,即是顛倒想?自打嘴巴啪啪響!
在四阿含中,反復解釋了名色緣識、識緣名色,展轉相依,而“識緣名色”即六識亦是六根所依,六識若滅盡則六根亦隨之滅盡,名為無余涅槃。經中有如下經典譬喻:
“譬如三蘆立于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雜阿含經》)
“緣無明行者。云何為行。行有三種。身行.口行.意行。緣行識者。云何為識。謂六識身。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緣識名色者。云何名。謂四無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云何色。謂四大.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此色及前所說名是為名色。”(《雜阿含經》)
可見,識緣名色,名色乃至六根,亦依六識而得俱生、俱滅。正如《中阿含經》中佛陀所說:“阿難。是為緣名色有識。緣識亦有名色。由是增語。增語說傳。傳說可施設有。謂識.名色共俱也。”
第三,邪師蕭平實錯解“名色緣識”之識陰。
★邪師蕭平實:“‘識緣名色’的‘識’,就是‘名色緣識’的‘識’,也就是入胎識。”(《我與無我》)
★邪師蕭平實:“既然名中識蘊包涵七識(受精卵位之名唯有第七識意根,尚無六識及受想行蘊),則可知‘名色緣識’之識即是第八識,云何可以否定之?”(《宗通與說通》)
蕭邪特意加括號的內容,后續還將有《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訛傳“意識入胎斷滅”》,姑置勿論。
“名色因、名色緣,是故名為識陰。”(《雜阿含經》)
另外,由上述小議第二中所引經文可見,“名色緣識”之識,亦屬名色中的識陰,以識陰亦自我喜貪故,并非蕭邪所誤以為的:既然名色已包含識陰六識,則識緣名色之識,必是識陰以外的另一個所謂第八識。
識陰不僅于“四識住”色、受、想、行喜貪攀緣,識陰還對識陰自身喜貪攀緣,故而,識陰攀緣包括識陰自身在內的一切名色。若識陰于自身滅貪,則識陰滅,進而一切名色皆滅盡,涅槃。
比如:
“識不驅馳.追逐名色。則名色滅。”(《雜阿含經》)
難道蕭邪認為是不壞“入胎識”在追逐名色?
又比如:
“于色須斷欲、貪、喜、愛……受……想……行……于識須斷欲、貪、喜、愛。若如是斷彼識者,即如截斷多羅樹頭及根,令歸于無,使未來不生。”(《相應部經》)
其實,十二因緣中的識支,即名色中的識陰六識,必是“名色緣識”。故而,★邪師蕭平實:“十二因緣法中之識支六識也!”(《識蘊真義》)與其上面所妄言的“既然名中識蘊包涵七識,則可知‘名色緣識’之識即是第八識”相矛盾,蕭邪又在自打嘴巴啪啪響了!
第四,邪師蕭平實把“行緣識”顛倒為“識緣行”。
★邪師蕭平實:“但身口意三行其實仍以能出生身口意的入胎識為根本因,無明只是名色及三行從入胎識中出生的藉緣。”(《阿含概論》P78)
一是,蕭邪刻意混淆能生與所生的一切因與緣必皆生滅法,參見《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妄想“第一因”》一文之附注小議;二是,蕭邪刻意顛倒說,把“行緣識”顛倒說為“識緣行”!
第五,邪師蕭平實誤以為涅槃是五陰之外的一個方所。
★邪師蕭平實:“無余涅槃中就是本住法入胎識”。(《阿含概論》P402)
五陰以外別無一法,五陰中、五陰外、離五陰都沒有如來與涅槃存在,涅槃不是五陰之外的一個方所、地方或住處!前文已有詳述,此不贅說。
在《長阿含經》中講識陰入胎時:“若識不入母胎者……若識不住名色。則識無住處……阿難。若無名色。寧有識不。答曰。無也。”
入胎的識,即識陰,若不住名色,則無住處,而非獨自住于涅槃;若無名色,則必無識,而非依然有識在涅槃里。無余涅槃,若余下一個識未滅,那還叫無余涅槃嗎?
邪師蕭平實對真大乘法的錯解與邪說實在太多了,只能以“附注小議”的形式順手多破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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